年纪轻的人,花费一百九十九元去买保险,过了几年之后,领取证件步入婚姻殿堂,竟然实实在在地拿到了一万元,这样的事情,在近期,于网络上变得很火了。
恋爱保险的兴起与逻辑
大概在2015年的时候,有不少保险公司,推出了那款叫做“恋爱保险”的产品。它的核心规则是比较简单的,是一对情侣去支付一笔小额保费,一般是199元到299元这样的范围 , 然后就是承诺要是在投保之后3年到10年里的某个时间点登记结婚了,那么就能够获得一万朵玫瑰花或者一万元现金的赔付。这个产品很精准地切中了当时年轻人对于爱情的美好向往以及一种浪漫的“赌约”心理,从本质上来说,它更像是一种带有祝福性质的“对赌协议”,而并不是传统意义上面的保险。
兑现者的“甜蜜回报”
2024年,好些当年投保的大学生情侣,已然步入婚姻殿堂,进而开始申请兑付,在社交平台上,有人晒出了保险公司的到账短信,顺利地拿到了一万元祝福金,也有人选取了更具仪式感的方式,用一万朵玫瑰花去装点自己的婚礼现场,留下了难以忘怀的记忆,对他们来讲,这199元的投入换得了一份“承诺兑现”的惊喜,给婚姻增添了一份别样的纪念 。
理赔路上的争议与困境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在兑付的时候,都能顺顺利利的。有一些投保人,在达到条件之后,去申请理赔了。结果,却被保险公司给拒绝了,或者被拖延了进程。那拒绝的理由,常常是合同本身是存在问题的。这就暴露出了这类产品,在最开始设计的时候,就已经埋下的隐患:它到底符不符合保险的基本原理?保险公司把婚姻当成赔付条件,那它所承保的“风险”,实际到底是什么?
法律视角下的合同效力问题
站在法律层面予以审视,这类所谓的“恋爱保险”,其合法性处于存疑状态。保险的其中一项核心原则是得具备可保利益,一般而言,这是指和被保险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财产存在关联的合法经济利益。然而恋爱关系能不能走向结婚,具备很强的人身属性特征以及不确定性,极难被判定为法律范畴内的可保利益。所以,有部分法律界人士明确指出,这类合同有可能因为缺失合法有效的保险利益基础,进而被认定是无效的。
保险下架与“合约”登场
早前,因潜在法律风险以及监管问题,传统的“恋爱保险”产品被监管部门叫停并下架。然而,市场上很快便出现了名为“恋爱合约”或者“爱情合约”的变种。这些产品是由各类商业公司推出的,并非保险公司。用户在电商平台支付费用,签订一份倘若未来结婚就能获得礼金的合同。它们躲开了保险监管,然而其履约能力以及合法性更欠缺保障。
对新型“合约”的风险警示
从专家提醒可知,这些新兴的“恋爱合约”,其风险性往往更加高。运营主体存在着可能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其本质属于是一种商业承诺,要是一旦公司经营不善或者有意欺诈,那么消费者极有可能面临资金损失,而且维权起来困难重重。爱情以及婚姻是建立于感情与责任之上的,一纸商业合约根本没办法为感情上保险,反而倒有可能成为被他人谋利的工具,情侣们务必要保持理性,对其中风险提高警惕。
在你或者你身旁的友人那里,往昔为了爱情做过哪种类似这般有意思的“投入举动”或者“商定契约”呢?最终呈现出来的情形又是怎样的呢有没有?欢迎于评论区域去分享你自身的经历故事假使感受到此文会有启示作用的话,也请给予点赞予以支持。